他说自己信佛,做传销是为了行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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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小李同志;由网易新闻人间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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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海坚决不承认他是传销,还说他信佛,是市佛教协会会员,每年都会资助佛教大会的举办。他说卖油是在拯救全民的健康,同时也是帮助底层条件困难的会员好好生活下来,“做的都是善事,不是为了钱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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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耀眼》剧照

年9月,我再次回到之前的一个“传销专案组”。此前,因收到线索有误,涉案的目标公司的账号皆为空号,所以案件侦办只能暂停。在此期间,专案组副组长、经侦大队长涂大和网案大队民警李刚一直坚守阵地,争取到上级技术支持,更新了目标公司的部分后台数据,发现不少新线索。

“这家公司有个会员是我们市的,通过调取其银行流水,发现她每天和上线下线都有进、出账交易,这说明目标公司还在正常运转。”李刚说。

我心想,这算是大突破了,一旁的涂大却皱了皱眉:“不过,我们又面临一个新问题——这家公司有产品,是卖实物的。”

目标公司是一家日用品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万元,法定代表人叫姜海,占股55%,另一合伙人叶琳,占股45%,二人是夫妻关系。据悉,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调和食用油,各地还设有实体专卖店,且全国统一定价销售。

与没有产品、只靠“拉人头”收取入门费“传统传销”不一样,近年来,各地出现了大量的“有实物产品”的传销组织。他们大多假借销售商品的幌子,以高价将商品卖给会员的形式来收入门费(实质也是拉人头)。只是,这点非常具有欺骗性,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正常销售商品,尤其是容易和直销模式搞混。所以,立案前,我们必须核实清楚这家公司具体经营情况。

简单来说,以销售商品为目的、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是直销;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是传销。两者的运作模式有相似性,在具体认定中还需仔细甄别。为了让我们对直销与传销有直观的判断,上级给我们介绍了一个直销卖蚂蚁粉保健品的代理商刘倩,其总部企业有商务部颁发的“直销经营许可证”。

待我和李刚见到刘倩、亮出身份说明来意后,刘倩一副自信的表情说:“警官,我才开店时也是到处拉人,别人都以为我是传销的,可我们性质完全不一样。”

刘倩介绍,她的销售模式也是面对面将商品推销给消费者,并将其发展为会员(也就是她的下线)——但是并不是拉了会员就有返利,而是需要她的下线卖出去产品才行。刘倩发展会员人数无限制、层级无限制,下线会员是横向排列,像太阳一样无限扩散,被称为“太阳系”模式。

“不过,我们是单层计酬——我只能从我自己发展的会员手中拿到提成,他们再去发展的会员虽然也在我的名下,但我拿不到提成。也就是说,我只能拿‘太阳系’的第一层的提成,其他层级会员和我没关系。”

“那传销是不是多层计酬、拿自己下线所有层级和会员的提成?他们拿的提成也是来自售货吗?”我追问道。

“传销组织是多层次团队计酬,上线的提成基本上取决于下线会员的数量和层级,而不是产品的销售额,所以制度逼着他们不断发展会员,而且他们基本上没产品,就算是有产品,也是名不副实的。”

从刘倩那里回来后,我和李刚轮流拨打目标公司网站上的电话,咨询如何购买他们的食用油,得到的答复是:公司不直接对消费者卖产品,“总部直接将产品批发给各地的代理商,由代理商直接面向会员卖产品”。于是,李刚从我们本地的会员杨秀手中买了元、元、元的3款调和油。杨秀满怀激情地向李刚讲解他们公司的5个等级会员和6项奖金制度,想要发展李刚成为会员:“我们公司的产品最适合普通人做,成本小、风险低、回报高,以小博大,只要拉到会员就可以享受回馈。你的会员发展的会员都算是你的业绩,你能一直享受回馈。”通过这席话,我们可以初步判断目标公司属于传销模式运作。随后,我们拿着购买的3款调和油到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咨询,得知这些油就是普通的大豆油,成本基本等同原材料的价格。我们再到质监局进行检测,发现这些油有多项指标不合格,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看着检测结果,我和李刚都觉得目标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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